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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房子 现在想退, 3年了房本还没办理 可以退吗

房屋买卖 2023-12-23 14: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先看下合同 房本没有办理的原因是什么呢
  • 买房后在以下情况下可以退房:
    1、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开发商未交房,且在买方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交房,买受人可以退房;
    2、房屋因存在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问题不能交付,买受人可以退房;
    3、房屋交付以后,那么买受人对房屋存在的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有异议,又重新核验,确实主体质量不合格的,也可以退房;
    4、房屋交付后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第一款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一、买了房子后悔了不想要了可以退房吗
    1、买了房子后悔了不想要了是否可以退房,需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因为个人因素不想要了,是不能退的;
    (2)如果是因为建筑商的原因或者一些不可抗力的因素,购买者是可以要求退房的。
    2、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二、商品房可以退房的情形有哪些
    商品房可以退房的情形有:
    1、延迟交房;
    2、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
    3、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变更设计;
    4、拿不到产权证;
    5、无法得到贷款;
    6、实测房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3%;
    7、房屋质量不合格。
  • 法律分析:可以退,但是需要满足退房条件:延期交付房屋的;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的;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房子产权不清楚,如存在抵押、联建或其他经济纠纷。由于购房者自身原因想要退房的,应当按照合同具体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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