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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举报发信息的人呢

网络侵权 2023-12-23 08: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举报人可以采用自己认为方便的任何方式提出,如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采用何种方式,举报人可根据案件情况和自身的情况确定。如果案情简单明了,就可采用电话举报。电话举报要问清对方的具体部门及受话人的姓氏或姓名,以便日后询问核实。
    另外,现在许多部门都建立了自己的网站,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举报,快捷方便,易于回复。如果案情复杂,可采用信件或直接到受理部门口头提出的方式,也可一并采用多种方式举报,如信件举报后,也可用电话等其他方式补充说明情况。
    举报人在举报时,要尽量避免惧怕和胆怯的不必要心理。举报既是你的权利,也是你的义务。有关部门有责任受理答复,并有责任为你保守秘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举报人可以采用自己认为方便的任何方式提出,如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采用何种方式,举报人可根据案件情况和自身的情况确定。如果案情简单明了,就可采用电话举报。电话举报要问清对方的具体部门及受话人的姓氏或姓名,以便日后询问核实。
    另外,现在许多部门都建立了自己的网站,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举报,快捷方便,易于回复。如果案情复杂,可采用信件或直接到受理部门口头提出的方式,也可一并采用多种方式举报,如信件举报后,也可用电话等其他方式补充说明情况。
    举报人在举报时,要尽量避免惧怕和胆怯的不必要心理。举报既是你的权利,也是你的义务。有关部门有责任受理答复,并有责任为你保守秘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 法律分析:在网上发布谣言对他人进行诽谤的,受害人可以向发布信息的网络平台进行举报,要求网络平台删除不实的报告,情节严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网络诽谤维权的措施:
    1、收集相关网络谣言证据,比如谣言内容的保存,如果是以图片、文字等形式,可以通过保存相关图片,网站文章截图等方式来收集证据。
    2、找相关网络平台投诉,要求删除网络谣言。也就是说向谣言发布网络平台的的运营商进行投诉,比如QQ、微信,新浪博客,论坛等有在线投诉的网页,直接根据他们的规则进行投诉就可以。如果谣言侵权不严重的情况建议可以采用这种方式,同时也可以通过去函的方式要求对方停止侵权。
    3、直接起诉。通过民事起诉要求停止侵权也是维权的一种的方式,不过诉讼之前一定要预先固定证据,因为网络谣言侵权,侵权者只有点下鼠标就可以删了内容,到时候就真的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法律依据:《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第四条 一年内多次实施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行为未经处理,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第五条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
    (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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