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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在饭店把衣服刮了个小口,饭店有多少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2-23 19: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具体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 法律分析: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作为从事经营活动场所的商店,对于顾客必须承担保障顾客安全的义务,如果疏于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导致了受害人的损害发生,其主观上具有过错,就必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法律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判断过错大小 承担相应责任。若是因为酒店未能提供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 比如因为地面湿滑导致顾客摔倒 摔伤 则承担消费者人身安全责任;若消费者有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 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法律分析:顾客在饭店吃饭,饭店有提供安全保障的的义务,如果是因为饭店本身安全设施不完善,饭店也没有采取任何的警示措施导致顾客受伤,那么饭店就应当承担责任。如果此伤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饭店的工作人员已经在在其职责范围内尽到了注意义务,那么受害者只能向侵权者要求赔偿,饭店免责。
    饭店未尽其责,存在过错的,应当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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