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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租房合同,入住时间到了,但是房子还没有收拾好,怎么办?

房屋租赁 2023-12-24 08: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签订租房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求房东出具房产证原件以及房东本人身份证,各复印一份,经核实无假后方可签约。签“租赁合同”时要写明租房期限,租房具体地址,要求所填具体地址与房产证上保持一致。
    2、在合同中写清楚室内包含设施,包括房内家具家电等,如需装修也应在合同中注明,避免以后退租时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3、在写明房屋租金条款后注上“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再收取以任何名义为由的任何附加费用”。
    4、若出租人并非房东,签租赁合同必须注意,签订的租赁合同必须房东认可,租赁期限不能超过原租赁合同。
    5、在租赁期间内对房屋的修缮义务及费用应由谁承担。
    6、租金收取和物业管理费收取约定要予以明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签了租房合同没住租户可以与房东协商解除租赁合同,协商一致退房退租;房东拒绝协商的,属于租户单方面违约,房东可以要求扣留押金充当违约金以及要求其他违约赔偿;房东存在法定违约情形或约定情节的,租户可以直接退房并不需要支付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签租房合同时有以下注意事项:
    1.不能“签”口头协议;
    2.签合同要求出租方提供房屋证明;
    3.明确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
    4.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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