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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经营,没签合同,不分红怎么处理,能不能索赔

合伙企业 2023-12-24 13: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其返还在合伙项目中的出资金额及其他相关费用。如对方拒绝,可依照签订的合伙协议、付款凭证及营业收入等材料起诉对方,要求对方返还出资额并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三十二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全体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伙协议末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 法律分析:先申请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然后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十条 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第二十一条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十二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 合伙没签合同不承认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个人合伙合同,由各合伙人协商一致,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即具有法律效力。合伙各方都应当遵守合伙协议的约定。如一方违反合伙协议,给合伙事务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合伙合同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1、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包括合伙人只提供劳务或技艺而不提供资金,但资金、劳务或技艺三者必有其一;
    2、合伙人必须参加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只提供资金而不参加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不能成为合伙人;
    3、合伙人必须有共同的经济目的,否则不能订立合伙合同。
    这是合伙合同与一般以财产关系为内容的合同的显著区别之一;
    4、合伙人之间负连带无限责任。合伙财产的性质基本上属于共同共有的性质。合伙财产包括出资和经营期间取得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七条 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第九百六十八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第九百六十九条 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
    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第九百七十条 合伙人就合伙事务作出决定的,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是有权监督执行情况。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后,其他合伙人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第九百七十一条 合伙人不得因执行合伙事务而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合伙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百七十二条 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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