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女方没离婚和我生有一小孩,小孩该怎么上户

子女抚养 2023-12-26 07: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主要是看小孩上那边户口。需要询问当地派出所户籍科
  • 没有离婚跟别人生孩子,如果孩子跟随母亲上报户口,孩子的母亲可以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以及户口簿等材料,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若没有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去办理户口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法律分析:离婚后生的孩子一般应该归母亲抚养,孩子的户口应该是跟随母亲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没离婚跟别人生了孩子上户口的方式如下:
    1、首先应该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并保存好缴费的收据;
    2、缴费后,携带相关的材料和缴费证明,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上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1、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
    身份证的信息要和户口本上的信息一致;
    2、夫妻双方的户口本、结婚证。如果夫妻双方的户口不在一起,双方可以自行选择让孩子跟着父亲的户口还是母亲户口,落在哪方户口就要去哪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上户手续;
    3、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4、《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