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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一下午有一个人到我店里来,因为我欠了他一点钱,要返还给他,他来我店里之后抢我手机,然后摔坏了,这个是后来在派出所协商,他赔我手机3000块,然后这个事情是呃,就这样结束了的事,还是我可以再次再次申请他这个抢夺的行为呢?

刑事拘留 2023-12-26 18:55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事情已经协商解决了,不能再提什么喽。
  • 你好,根据您描述报警处理的啊
  • 你好,已经协商赔偿,已经结束
  • 晚上好,这是可以进行控告的
  • 你好可以去选报警得啊
  • 你这边可以把基本情况编辑信息或者语音描述发给我,我好了解分析事件,再给你提供解决方案包括你的主张诉求是什么?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如果这个人到您的店里来,因为您欠了他的钱而要求返还,并且在发生争执时他抢了您的手机并摔坏了。如果您已经和他在派出所协商解决了,并且他赔偿了您的手机损失,那么这个事件就已经结束了。 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已经达成了协议并履行了协议内容,那么就不能再就同一事件提起诉讼或者申请其他法律程序了。当然,如果这个人有其他违法行为或者您认为他的赔偿不合理,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者咨询律师的意见,以确定是否有其他可行的法律途径来维护您的权益。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您这里面的情况并没有说的很清楚,我们可以详细沟通一下,以便尽快给出解决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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