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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交通事故协商不好,对方可以在当地起诉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2-26 11: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是不愿意赔偿的,那么受害者可以到肇事者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害者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事故责任认定书、身份证等材料,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递交给该法院的立案庭且交诉讼费。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有关在您问题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我,也可以通过委托律师来尽快解决自身的法律困境。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不赔偿,可以到法院起诉。
    准备好起诉状、事故责任认定书、身份证等材料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是不愿意赔偿的,那么受害者可以到肇事者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害者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事故责任认定书、身份证等材料,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递交给该法院的立案庭且交诉讼费。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可以经下列流程打交通事故官司:当事人可以依法直接去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起诉应当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证等材料或者证件,然后缴纳诉讼费用,去法院参加庭审即可。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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