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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无意致人死亡,被判全责,有谅解书,也会有案底吗?

行政处罚 2023-12-27 02: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不一定会判刑。如果行为人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发生不具有过错且不承担主要责任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而是属于意外事件,因该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不会被判刑;但如果行为人有过错的,则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发生车祸致人死亡,不一定都是刑事案件,需要分情况判断。首先,机动车驾驶人并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且对交通事故的发生不负主要责任的,属于意外行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机动车驾驶人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发生交通事故,并且对死亡结果的发生负主要责任的,属于交通肇事罪,要对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一般要对车辆驾驶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不过,还要注意肇事的具体情节,交通运输肇事后驾驶人逃逸的,要对行为人加重处罚,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有谅解书也不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交通事故责任人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取得谅解后,只能起到减轻刑事处罚的作用,但如果事故是比较严重的,检察机关还是会对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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