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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月13号满60,请问一月份的社保公司该不该买?

其他 2023-12-29 14:27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签订了劳动合同了吗
  • 您好,现在问题解决了吗?
  • 你好,可以解决,可以解决
  • 这个是可以去举报的啊
  • 法律分析:员工不愿意买社保,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1、将不买社保作为试用期不予录用的条件;
    2、将不能或不愿提交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所需材料或手续的情形规定为严重违纪的情形之一;
    3、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 法律分析:社保是强制险,公司必须要为员工购买,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给你交社保,若公司没有买社保或没有按实际工工资交社保,员工可以向社保局要求公司补交过去2年的社保,但员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交社保,仲裁委会以此事不是仲裁委的受理范围,不会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法律分析:如果你的用人单位不给员工购买社保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一般来说,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当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公司可以选择为其继续购买社保,也可以选择不再为其购买。因此,如果你在1月13号满60岁,公司可以选择继续为你购买1月份的社保,也可以选择不购买。 不过,通常情况下,公司会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来决定是否继续为其购买社保。如果员工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是仍然在公司工作,且公司继续为其购买社保,那么公司需要在员工的社保账户中办理退休手续,并在之后的每个月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 因此,建议你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财务部门沟通,了解公司对于你这种情况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方式。以便你能够做出明智的决策,保障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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