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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在23年12月21号,一辆面包车到村上拉留守老人上集镇赶集,结果刹车失灵倒是撞到了大石头,我父亲耻骨被撞裂,因身体原因无法手术,以后都是卧床不起,需要人照顾,母亲胸口被撞得呼吸困难,脚也黑了一边的大腿和伤口,可是司机这边没有给说法,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1-03 14: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 请问拿到事故责任书了吗,啊 是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先发生后,及时报警处理。由交警大队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如果对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三日内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再根据责任划分和伤者的伤残等级以及户口性质和年龄等计算赔偿金额。
    赔偿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鉴定费,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也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如有老人需呀赡养或者小孩需要抚养的,还需支付被抚养人费用。
    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二十条 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资格管理。
    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交通事故发生后最先要做的是保护事故现场同时叫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建议在此时打电话报警,由交警介入处理。交警介入后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对事故双方当事人进行问话调查,对车辆进行技术检验,后跟结合整个事故情况及成因对事故进行责任划分。
  • 对于无法达成赔偿和解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肇事者赔偿因事故带来的相关损失,诉讼适用于争议较大或是事故损失重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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