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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校内跳楼学校怎么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25 16:02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还应当分析受伤害人所遭受的伤害是来自学校还是学校以外人员的伤害,如果是学校以外人员所造成的伤害,则应当由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如果受伤害人能够举证证明学校在其受伤害时未尽到管理职责,则学校承担补充责任。
  • 您好,您咨询的是校园侵权的法律问题,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如需更多详细法律服务,请您稍等。
  • 一旦您发现酒是假的,应立即联系所有受影响的买家,告知他们实情。诚实和透明的沟通可以帮助您保持信誉,并可能减轻买家的不满。
  • 具体是什么情况,请描述完整一点。不同情况不同处理结果。
  • 你好,有纠纷可以起诉维权。M1
  • 你好,这种情况需要详细分析
  • 现在是已经跳楼了吗可以的
  • 根据事故责任大小,学校给与经济赔偿。 学生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一般为以下四个方面:
    (1)常规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
    (2)残疾赔偿:赔偿残疾用具费,残疾生活补助费;
    (3)死亡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助费;
    (4)精神损害抚慰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法律分析:学校赔偿的前提是学校在主观上必须有过错,如果没有过错,则学校就不承担赔偿。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百六十条 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 要看学校有无过失及学校责任比例及学生户口标准来确定学校赔偿数额法律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教育机构的过错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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