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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有一个员工今年9月份入职的,今天1229号我辞退了她。原因是我跟她没有签署劳务合同,是她单方面不签,她也表明不想在我这里长期做下去。但是今天辞退之后她说我是无故辞退,真实的情况是怎样?

无故辞退 2024-01-03 14:5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你能够证明是劳动者拒绝签劳动合同的,那么用人单位没有责任。否则应当按照无故辞退处理。
  • 这种情况建议您保留劳动者单方面不签劳动合同的证据,劳动者说您单方辞退也要提供证据的。
  • 您好: 可以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建议委托律师帮助代理 解决
  • 如果用人单位在1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次月起双倍工资

  • 1、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的,建议劳动者直接申请仲裁解决,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保或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单位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一个月工资;
    2、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违纪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的情况,依据改革过程中国家和地方有关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安置富余人员的政策规定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的一种措施;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劳动合同法辞退员工,遵照以下规定:劳动者有过失性辞退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存在非过失性辞退情形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支付代通知金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的,建议劳动者直接申请仲裁解决,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保或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单位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一个月工资。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原因的不同,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
    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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