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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我妻子今年58岁了,早在1989年到2004年一直连续在一所公办小学任教。但原单位没给交社保。想要求其补交。怎么办?

社会保险 2024-01-01 09: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向社保征缴局投诉解决 了 这种情况
    【追问】没有时效的说法吗?因为已经过去近20年了!
  • 单位一直不交社保,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包含试用期》都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员工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五险。如果用人单位用各种理由推托迟迟不予缴纳,劳动者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实名制投诉登记。首先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五险。
  • 有社保补交纠纷时可以向人社局反映,投诉或举报。

  • 当然是可以要求原来的用人单位补交社保的,当事人可以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条等等,去当地的劳动局咨询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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