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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在外打工没给口粮地怎么办

其他 2023-12-30 08: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工地不给钱可以找劳动局或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等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监督部门投诉。法律依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七条 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
  • 可以找乡镇政府协调此事。在农村,只要有农村户口,村里就会分一定面积的土地,一般是一部分为固定的土地作为基本口粮地平均分给村里人,口粮田按人平均承包,一般只负担农业税,体现社会福利原则,若有剩余用地,村民可自由承包土地,交纳承包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十五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第四十八条 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 工地不给农民工钱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与单位进行协商解决;
    2、双方协商不成功的,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并且要求立案;
    3、直接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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