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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的银行卡被反诈中心给冻结了,只能去柜台上取钱,现在柜台也不能去取了这是咋回事

其他 2023-12-31 14: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议向银行了解是否真的被冻结以及办案单位的联系方式,与办案人员沟通了解说明情况。因为现在收到这种短信,90%以上都是银行卡诈骗信息。
    当银行卡状态出现异常时,首先要及时拨打银行卡发行行的客户服务热线电话,向人工客服描述异常现象并咨询造成异常的原因及解决方法。
    如果无法通过电话恢复银行卡正常状态,持卡人应尽快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卡去银行营业网点,在柜台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解决异常现象。银行卡出现异常的原因可能包括密码输入错误次数过多而被临时冻结、长时间不使用成为睡眠户、频繁大额交易被银行列为异常等。
    银行卡诈骗是一种通过银行卡相关信息,对群众实施经济诈骗的的犯罪行为。随着持卡人群体的迅速扩大,一些唯利是图的诈骗分子开始盯上银行卡,银行卡案件纠纷急剧增加。各种各样的利用银行卡诈骗行为频繁发生。
  • 直接去银行的柜台出示银行卡以及身份证,让工作人员给用户查询。一般来说用户可到银行柜台查询银行卡是否处于冻结状态和冻结时间。除此之外,用户还可以直接去柜员机取款,如果不能取出那么就有可能被冻结了,如果可以正常使用那就没有被冻结。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金融机构擅自解冻被人民法院冻结的款项,致冻结款项被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已转移的款项。在限期内未能追回的,应当裁定该金融机构在转移的款项范围内以自己的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 法律分析:
    1.银行卡被冻结之后,金额还在卡内,只是不能取出进行消费,可以向银行进行解冻申请;
    2.持卡人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到所在地银行办理银行卡解冻业务;
    3.在工作人员的协同下,填写申请解冻业务申请;
    4.在自动取号机中排队取号,等待柜台工作人员叫号;
    5.把银行卡,身份证,申请表交给柜台工作人员,并告知解冻银行卡业务;
    6.等待工作人员审核办理,情况属实,即可拿回银行卡,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
    第四条 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商业银行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三条 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可以调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不得少于前款规定的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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