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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集团公司的不同子公司工作了很多年,年限怎么算

其他 2024-01-03 10:10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子公司就比分公司复杂些,子公司是独立的公司。所以年限到底能不能累加,需要看换公司时的具体情况。如果是公司安排的不是你的意愿,是应该累加的。
  • 因为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之间法律关系彼此独立,分别干,工龄应当分别计算,不能合并计算。但国有公司不同。
  • 看劳动合同对方是否集团公司?是,就连续算。
  • 具体情况详细说一下,一共是工作了多少年呢?
  • 你好,可以协商要求连续计算
  • 法律分析:劳动者有用人单位连续工作达十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完全可以拒绝。必要时,可以申请劳动调解或者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连续工龄亦称企业工龄,指职工在本单位内连续工作的时间。连续工作的计算方法如下:
    (1)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动工作的,调动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2)因企业停工歇业或缩短生产,职工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到其他企业工作的,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3)被遣散人员在企业复工、复业或扩大再生产时,仍回本企业工作的,其遣散前和复工后的本企业工龄应合并计算
    (4)企业经转让、改组或合并,原有人员仍留企业工作的,本企业工龄应连续计算
    (5)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的,应连续作为本企业工龄计算,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计算工龄,其复工后,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应合并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为本企业连续工龄计算:
    (1)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动工作的,其调动前后的企业工龄连续计算2)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派国内外学习的,其学习时间及调派前的本企业工龄连续计算3)因企业停工歇业或缩减生产,其工人、职员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至其他企业工作的,其调派期间及其前后的企业工龄连续计算
  • 其中一般工龄是指劳动者从一开始参加工作就计算的工作年限,而本企业工龄则就是指在一个单位实际工作的年限。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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