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为什么名誉权保护的是客观的社会评价而不是主观的名誉感

名誉毁谤 2024-01-04 10:44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百度名誉的解释:名誉是指社会对特定的公民的品行、思想、道德、作用、才干等方面的社会评价。名誉集中体现了一个人的人格与尊严。客观的社会评价可以使人得到精神上的满足,有良好名誉者不仅可以获得社会的更多尊重,还可能获得经济效益。 强调社会
  • 公民的名誉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社会评价享有的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
  • 名誉本身就是外界对相关主体的客观评价,而不是自我评价。
  • 您好,现在是什么情况,主观的标准怎么评价
  • 你好 是遇到名誉侵害是吧 我们可以帮您
  • 您好可以具体聊聊我这边可以协助到您
  •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呢,现在
  • 你好,可以协助您处理维权的
  • 您好,年这边具体什么情况啊
  • 你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
  • 法律分析:名誉权是指公民、法人对其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认定行为是否构成名誉侵权须在主客观方面具备以下要件:
    1、行为人主观有过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2、行为人行为违法
    对于该构成要件中的“法”,最高人民法院未作明确解释,我们认为,按照惯例,此处的“法”应作限制解释,仅包括法律和行政法规。对于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虽然可以约束行为人,但是违反这些规定,受害人并不得据此要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3、存在损害后果
    由于名誉权本身具有特殊性,因而名誉权的损害后果与一般侵权后果的表现有所不同,前者较为隐蔽,且举证比较困难。如公民因加害人行为导致社会和他人对其品德评价降低人因加害人行为导致商誉下降、磋商中的合同被终止等。
    损害后果与违法行为之间有因果联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 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名誉利益支配权即利用自己的良好的名誉获得更多的利益。侵权人用语言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或者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致使受害人社会评价降低的,应认定属于侵害名誉权行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民法典》于2021年1月1号生效)
  • 名誉权包括如下内容:名誉保有权,即使自己的社会评价不降低,不丧失,以及改善和提高自己社会评价的权利;名誉维护权,即其他任何人都不得有恶意贬损或损害自己名誉的行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即名誉权人可以利用自己的名誉从事活动,并享有因此获得的合法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九条
    民事主体可以依法查询自己的信用评价;发现信用评价不当的,有权提出异议并请求采取更正、删除等必要措施。信用评价人应当及时核查,经核查属实的,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3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