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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是股东,出资金额20万,出资比例20%,法人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增资到800万,我想撤股,应该怎么办?

企业法律顾问 2024-01-03 11: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收集好证据律师介入
  • 股东投资后想撤资可以采取的方式如下:
    1、股东投资后想撤资的,可以通过内部或外部转让的形式,依法全部转让其股权;
    2、特定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公司回购股票,达到撤资目的等其他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遇到公司股东撤资应当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股东依法转让股权或者请求公司回购股权的,丧失股东资格,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2、股东构成抽逃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 股东投资撤资的方式:
    1、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撤资。转让股权包括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2、通过异议回购的方式撤资。即公司盈利,但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等情形,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3、其他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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