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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单位给了病假工资,我的工龄长,病假工资不打折,我还能向肇事方索要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1-06 10:1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果没有实际产生损失,可能不会得到支持
  • 因交通事故受伤的受害人向工作单位请病假一般是不会有工资的,但受害人可以向责任人主张误工费的赔偿。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是指因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收入的实际减少;误工费的主张需要提供公司出具的误工证明,证明每月的收入和受伤期间扣发的工资;如果事故期间正常上班及发工资,那么保险公司不赔偿误工费损失。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病假工资不用对方出。造成交通事故的全责方应当赔偿造成的受害人一方的误工损失,但是病假期间本身就有工资的,还是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你好,可以向责任人主张误工费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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