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在单位工作3年,前两年未签订合同,只在第三年签了合同,现在单位不想续签,可以申请补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08 09:3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 您好,具体是因为什么原因单位不愿意续签合同呢?
  • 法律分析:三年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职工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应该赔偿三个月工资。如果单位不给补偿金,职工应该到劳动局投诉。当然,合同到期单位续签而职工不同意的,这样解除劳动关系后职工拿不到任何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单位没有续签合同补偿的情形有:
    1、劳动者未继续在单位工作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工作年限及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2、劳动者继续在单位工作的,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的,那么,单位需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一般除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以外,劳动者都可以要求获得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银川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