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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被人打了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08 09:1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 首先要马上向事发地派出所报案,固定证据 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下一步
  • 这种情况应报警解决,然后经协商不了可以起诉处理。
  • 如果小孩被妈妈打伤了,情节严重,属于家庭暴力的,要马上报警处理。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自己被人打了,如果造成轻微伤的,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对打人者处五至十日拘留,并处二至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造成轻伤的,可以报警,对方需要负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1、你妈妈被别人打了,现在是左侧肋骨第
    8、9骨折,如果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应当要求公安局委托法医鉴定中心进行司法鉴定。
    2、按照法律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致人两根以上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打人者涉嫌故意伤害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最后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3、你可以要求打人者赔偿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及其精神抚慰金。
    如果你母亲出具谅解书,对方可以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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