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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幼儿园调皮,被老师孤立,自己一个做一个桌子

子女抚养 2024-01-10 15: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种情况建议和老师协商
  • 法律分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 幼儿园的小孩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要承担无过错责任。学校或者幼儿园如果也有过错,则承担补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根据法律规定,此种情况是推定幼儿园方有一定管理责任的,幼儿园方提出证据证明其尽到监护职责的,才可以减轻或免除其责任。
    法律方面的损失,需要有伤情。对于幼儿,一般没有鉴定机构可以检测鉴定其心理伤害。
    通常解决的方案是赔礼道歉,赔偿其医疗检查费用,给与适当慰问(没有法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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