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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深圳是有相关法律规定,空置房屋/毛坯房不需要全额交物业费吗?以下是我在网上查到的

物业管理合同 2024-01-09 11:13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是可以帮助分析解决的,是在哪里的案件呢,可以解决
  • 你好,现在还没有这样的规定
  • 你好,我们可以帮助你的。
  • 您好,事情处理怎么样了
  • 法律分析:空置房物业费可按70%交纳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因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建设单位全额交纳。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七条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说明理由。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登记进行审查时,应当听取同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的意见。
  • 您好,根据您们的物业合同决定

  • 一、空置房物业费70%的规定
    1、空置房物业费70%的规定如下:
    (1)《物业管理条例》并没有明确物业出售后,业主或使用人入住前物业管理服务费应该怎么收;
    (2)有的省市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驻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服务标准的70%至90%交纳空置物业费,具体比例由当地价格、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制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二、不住物业费可以不交吗
    1、购买的商品房无人居住,也是需要交纳物业管理费的。如果房屋长期闲置,可以协商物业管理公司或根据当地出台的相关政策,打折收取;
    2、物业管理费在房屋实际交付后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缴纳;
    3、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 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空置房屋或毛坯房可以不交全额物业费。不过,有些地区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些优惠政策或者规定,对于长期空置或者未装修的房屋,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减免物业费。 在深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即使未入住,也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物业服务费。同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服务费。 因此,如果您的房屋长期空置或者未装修,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减免物业费。具体的减免比例和条件可以向物业公司咨询或者查询当地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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