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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丢件一年 快递公司拒绝赔付

消费者维权 2024-01-09 17: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 快递丢件可以通过报警进行索赔,快递丢件可以与快递网点协商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找该快递公司总部投诉;其次,如果双方依旧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邮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诉,也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提出申诉,如果涉及赔偿金额较大时,也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一般包裹,快递公司除了要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主要是根据实际损失赔偿,且只赔偿直接损失,不赔偿间接损失。
    保价包裹除了免除服务费用,还要按照保值金额赔偿。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主动向快递公司声明包裹内含有贵重物品,并在快递面单内明确标注,必要时选择保价服务。同时,如果不愿意选择保价服务,在填包裹详情单时,建议注明快递物品的类别,并标注物品的价值。
    此外,在寄送毕业证、学位证等重要物品时,应当选择在寄送重要文件领域有经验、信誉高的快递公司。
  • 快递丢件可以通过报警进行索赔,快递丢件可以与快递网点协商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找该快递公司总部投诉;其次,如果双方依旧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邮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诉,也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提出申诉,如果涉及赔偿金额较大时,也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快件发生延误、丢失、损坏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
    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邮政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 要求快递公司给予合理解释并且辅以证据证明,否则最高可以要求赔偿实际物品价值并退回邮费。快递丢失的,首先按照快递合同(见快递单背面)的约定进行赔偿。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合同法》关于运输合同的规定进行赔偿,即赔偿寄件人货物的实际价值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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