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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上班途中出了车祸谁负责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1-10 09:4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单纯的交通事故,会由交警队划分责任,赔偿可以按照交警队划的责任来承担。
  • 上的严重吗,责任是怎么划分的
  • 你好,可以说一下详细情况

  • 1、上班途中遭遇车祸责任划分: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上班途中交通事故赔偿问题一般应该由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承担,如果属于工伤的话,公司和工伤保险机构都有赔偿义务。发生交通事故时,首先交警部门会出具交通事故证明。根据交警出具的证明,可以知道主要责任人是谁,从而判断员工受到的伤害是否属于工伤。
    如果是,我们可以按照工伤赔偿程序进行赔偿。
    工伤鉴定程序有哪些
    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1、上班路途中发生车祸,若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算工伤。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当以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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