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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被告,和别人签订了农业承揽合同,合同签订了2600百亩,原告只做了800亩,并没有验收,合同上明确写有要验收,双方签字才能完成结算,在完成了800亩后我先后支付了七万多,还差三万左右没有支付,现在对方起诉到法院,要求我支付三万多,我能否提出反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或退还我支付的钱

合同违约纠纷 2024-01-10 10:1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履约
  • 法律分析: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当事人对转包、出租地流转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参照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处理。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属于林地承包经营外,承包地交回的时间应当在农作物收获期结束后或者下一耕种期开始前。
    对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投入,对方当事人请求承包方给予相应补偿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
    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
    第二十三条 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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