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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商家拒绝调解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4-01-10 15: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再和商家协商一下,如果再一次拒绝协商可以起诉。
  • 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后,进行调查了解情况,有必要约谈经销商或者生产商,而后进行调解,调解的目的是使双方都能得到满意。调解前有必要双方提出调解底线,再经消协作双方工作,最后签订调解协议书。
  • 商家拒绝十倍赔偿处理方式如下: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商家拒绝十倍赔偿去法院起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诉讼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起诉书;
    2、证据材料;
    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一条
    【企业变更后的求偿对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第四十三条
    【销售者、服务者和展销会、租赁柜台的连带责任】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 1、商家拒绝十倍赔偿处理方式如下: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一条【企业变更后的求偿对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第四十三条【销售者、服务者和展销会、租赁柜台的连带责任】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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