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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同事借我几百块钱离职之后不见踪影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4-01-10 14:2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诉讼成本比较高,你可以通过单位找他地址,跟他要钱。
  • 起诉法院讨债、赔偿损失
  • 可以依据借条或者欠条以及转账凭证及时起诉解决。如果没有直接证据收集录音、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起诉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或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未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支付。
  • 法律分析:第
    一、看看借钱的证据还在不在,比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等

    二、找公司人事部,查看入职资料,有无其他家庭联系人,家庭地址

    三、联系家庭联系人,就说同事找他,别说钱的事,需要一个电话号码,或者委托家里人联系

    四、发告知函(邮政)到登记地址,直接说,请归还借款,否则将起诉

    五、以上都没用,请直接上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可以依据借条或者欠条以及转账凭证及时起诉解决。如果没有直接证据收集录音、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起诉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或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未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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