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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刚订就是刚订婚不久 感觉不合适就要退婚了 三金是原路退还呢?还是折现?

彩礼 2024-01-10 17:5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根据自身的情况决定
  • 你好讲一下案件的具体情况!
  • 愿意为您提供法律保障
  • 法律分析:退婚,原则三金退回东西。 如果是给的现金,女方购买了三金,则可以要求女方退回现金。 具体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到法院诉讼解决。 有原物的,应当退还原物;原物毁损或丢失的,可以双方协商折价予以退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 法律分析:订婚后要退婚,需要将订婚的时候男方送给女方的一切礼金和物品进行退还。订婚是我国民间一种婚礼传统,在办理婚礼之前做一个约定,既然是约定就应该信守诺言,婚姻大事可不是儿戏,一定要考虑清楚。
    既然决定退婚就应该把所有物品退还男方,进行道歉,争取得到对方的谅解。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订婚后退婚钱是能要回来的。但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当事人提出按照习俗返还已经给付的彩礼的请求;
    2、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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