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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形式订立合同的成立条件

合同违约纠纷 2024-01-11 19: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需要有相应证据支撑口头协议内容
  • 口头合同的成立条件如下:
    1、当事人具有订立合同的合意;
    2、一方当事人发出要约,另一方在期限内作出承诺;
    3、承诺到达当事人且生效。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一款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合同成立的形式条件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当事人应当采用特定形式订立合同。订立合同的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合法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合同成立的形式条件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当事人应当采用特定形式订立合同。订立合同的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合法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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