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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无忧往来小程序跟别人签了借条 但是对方没有打款给我 并且向我收取1500的利息费用

债务追讨 2024-01-15 18:1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谨慎审查,小心防范,保留没有打款的证据。
  • 你在没有收到借款的情况下,不用还利息。
  • 法律分析:协商不成,能偿还多少还多少,对方不满意,等待对方起诉后,按法院的判决还款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你好!建议积极还钱
  • 您好,您这种情况可以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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