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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被拖走了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12 16:1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车被谁拖走的?是否拖欠贷款或者出了交通事故?
  • 你好,需要了解具体原因,拖走单位,才可以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车被拖走了与当地交警部门联系,按事故认定分摊责任后缴纳停车费,提走事故车及时维修。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等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 法律分析:车被拖走了会有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车被拖走不是本人可以提。原则上能够提供本人的身份证,驾驶证,违法处罚决定书以及缴纳相关罚款的证据材料,在本人无法办理的情况下,出具授权委托书,代办人也出具自己的身份证明材料的情况下是可以代办的。
    拖车流程有哪些
    1、因违反机动车停放和临时停车规定,驾驶员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过时拖动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拍照记录违法事实,并给予口头警告,使其立即离开;
    2、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拒绝立即离开,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过的,将违反停车规定的机动车拖至指定地点,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3、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后,应当及时返还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将车辆拖至停车收费价格明显高于当地平均停车收费水平的停车场,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车位;因拖车方法不正确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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