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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个月我们家地暖不热,所以找了一个个人师傅更换了分水器,然后昨天我家漏水了,把被子褥子都泡了,然后把电脑也泡坏了,我这个应该起诉他赔偿吗?

消费者维权 2024-01-15 10:0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如果确因对方给你按照分水器造成的,你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赔偿你的损失。
  • 那要看是不是师傅的责任,是的话,可以要求赔偿。
  • 稍后我给您打电话回复
  • 您好请描述下具体案情
    【追问】您好,我是给客户安装了分水器
  • 可以要求赔偿,受漏水损害的一方应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应当认定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法律分析
    :以实际损失为限。如果本身是存在过错的,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是暖气公司的过错造成的,可以要求供暖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做任何暖气管道改造,没有换暖气片,应该不承担责任,由暖气运营商或物业进行赔偿。
    可能唯一需要考虑的是,有没有及时通报物业。如果家里漏水,及时通知物业了,那就没事了。同时如果换了暖气片,如果是暖气片漏水就和自己有关系。如果不是暖气漏水是原管道那就不是自己的责任了。
    管道是业主的,暖气中走的水是运营商或物业的,可以协商共同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 如你所述,依常规水泡的赔偿范围是物件损坏和地板的维修处理,超出了损害赔偿范围可以拒绝。
    就目前,协商不成,可以让对方起诉,通过法院判决方式,确定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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