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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了,养老金领了一年,还能退吗

社会保险 2024-01-17 21:0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这个是要退的,否则有可能涉嫌犯罪啊。
  • 如果保险机构发现了肯定是要退的啊
  • 法律分析:是可以的,但是领取的不再是每月发放的退休费,而是一笔一次性的大额补贴。这个补贴可以分为三部分:抚恤金、丧葬费和个人养老账户退款。
    1、抚恤金= 20×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举个例子,张三是一名退休人员,他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为3000元,那么发放的抚恤金=20×3000=60000元。
    2、丧葬费=3×上年度离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以河南省为例,2020年离退休人员每月平均养老金为2455元,假如张三退休后在2021年死亡,那么发放的丧葬费=3×2455=7365元。
    3、个人养老账户退款这一项有的会退有的不退,一些退休人员退休的比较早,到死亡时已经领取退休费十几年的这种,个人养老账户基本已经清零,也就不存在退款了;相反有的退休人员刚刚退休就死亡了,他个人养老账户中的余额就比较多,会将余额部分退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死者养老金退还方式如下: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
    2、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本息全部返回。 社会保险支付丧葬费、抚恤费。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法律分析:没到退休年龄就去世了,养老金是不会退还的,但是其养老金的个人部分是可以被继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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