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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医院没有治疗,后去了省医院,保险需要开具转院证明吗

社会保险 2024-01-14 22:5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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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可以协商处理
  • 患者转院需先向主治医生提出来,主治医生报告科主任,经科主任确认,患者确需转上级医疗机构治疗,就出具《转院证明》,然后由医院医务科盖章。另外,据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医疗保险处工作人员介绍,按医保政策规定,参保人员需转外地医院治疗的,须凭医疗机构开具的《转院证明》到社保机构办理有关手续。办理凭证为:
    1.定点医院出具的《转院诊治意见书》。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申请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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