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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诉后记录怎么删除

合同违约纠纷 2024-01-15 11: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撤诉后诉讼信息记录不会消除。法院会将材料归档。
  • 法律分析: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一般对于这样的情况下,在原告方面向法院申请的撤诉以后,案件结束,法院会将相关的材料归档,也就是说这个纪录其实并不会进行消除,因为法院会进行材料的归档,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的话,达到条件可以删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撤诉需要提供的材料是撤诉申请书。撤诉申请书是指在案件立案受理后,判决宣告前,原告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诉讼请求。然后交给法官。也有一些相对简单的案件,可以直接向法官口头申请,而不必写撤回申请书。
    撤诉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申请撤诉必须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2、撤诉必须不损害对方当事人之合法权益对方当事人;
    3、撤诉行为必须不违反和公序良俗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没有不良记录。撤诉是由原告,也就是起诉人申请的,与消除不良记录应该是没有关系的。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如果说的是下了判决书后的强制执行,怕被记到失信人名单,那就最好好好跟原告协商,解决其诉讼的问题,撤诉就可以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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