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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保险业务员是我母亲,但是我母亲早就不干了,保险也交了七八年,现在退保,可以么

其他 2024-01-16 20: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母亲已经不再是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并且保险已经交了七八年年,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合同在保险期间内,如果投保人退保,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返还其收取的保险费。但是,具体退保的情况还需要根据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和保险公司的相关规定来确定,建议您直接联系保险公司进行咨询。

  • 保险没有交够年限可以退保吗?
    可以,但是保险没到期可以退保的。退保会要扣除相应的费用。相关事宜需要咨询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

  • 法律分析:此时退保,保险公司扣除各项手续费后退还的保险费是很少的。具体能退多少,还请到保险公司咨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保险能不能退是要看买的是哪种保险,具体的来说,保险有着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两大类,其中,社保不是想退就能退的。
    商业保险退保时分为两种情况:
    1. 在合同约定的10天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扣除工本费后直接退保全部保费。
    2. 正常退保,保险公司一般会按照条款约定在30天内退还保单现金价值,解除保险合同。法律依据:《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第三十七条
    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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