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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想问您一下 我之前像别人借了一比属于高利贷 然后签了合同 合同写是法律保护的。欠他15000元 我已经还了9000多块钱了他说那些是利息不能算本金要求我还本金15000元 你看这个我已经还了9000多块钱了这些钱是算本金算是吗。现在才一审 所以我问一下沈律师

债务追讨 2024-01-17 08: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没有约定,那就是先还利息的
  • 你好,建议及时报警处理
  • 高利贷约定的利息超过法律规定的部分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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