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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不回家也不管孩子生活费,也不离婚,在法律面前怎样收集证据婚姻破裂呢?一天人都找不到,下班就不回家。

起诉离婚 2024-01-18 14: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收集离婚证据必须依法进行。收集离婚证据的方法,具体地说有文字记录、录音、录像、等。可以收集下列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3、双方来往书信、电子邮件等,能够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
    4、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亲戚或者邻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证明离婚证据可以从以下方面收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双方经济状况证据关于夫妻双方的收入情况以印证共同财产、债务等相关情况的证据;无生育能力证据主要用于证明自己无法生育,子女应随自己共同生活;婚姻关系证据关于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夫妻关系的证据;住房情况的证据关于夫妻双方拥有的住房情况的证明,产权证书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
    一、二款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
    一、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要收集的证据如下:
    1、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如一方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等有关证据;
    2、双方财产的证据,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3、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的证据,如借款协议或者借条;
    4、证明由自己抚养孩子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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