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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男朋友买了电脑,然后他就跟我分手了,我要他不给怎么办

同居 2024-01-18 16:40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您好,赠予的物品无法要回,借用的物品可以要回。要看你给他买电脑的时候是怎么约定的,最好有录音录像或聊天记录。
  • 您好,当时对于您给他买电脑的情况有没有特殊的约定呢?要结合实际情况看能不能认定为赠与或者借贷
  • 如果是您赠予给他,则不能再要回。如果是借贷关系,可以要求对方还款
  • 给男朋友买了电脑,然后他就跟 分手了, 要他不给 起诉
  • 您好,若未明确约定是赠与, 您可以要求返还
  • 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返还电脑
  • 我给男朋友买了电脑,这行为属于赠与

  • 1、恋爱中赠送财物的处理要依据财务的性质以及对方的请求而定,如果对方在分手后不要求返还所赠与的财物的,其所有权归于自己,无需返还。
    2、如果对方请求返还的,所赠与的财物中属于基于恋爱关系或者已结婚为前提赠送的大宗物品应当返还。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恋人分手产生财产纠纷:恋爱中的赠与行为有特殊节日给对方的红包还有礼物,这种赠与行为是不能被要回的,即使去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也不会支持。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法律分析:恋爱期间相互给付财物属于赠与行为。 恋爱分手经济纠纷 ,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您好,如果对方不给,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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