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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四川江安县这边的,农村批地3人最多可以批多少地啊

其他 2024-01-22 18:3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您咨询下您当地政府,因为每个地方的实际政策不同,这边无法给您一个准确的答复。
  • 批来干什么用?是在基地修房吗
  • 农村土地分为三级地和四级地,这是对于土地质量的等级分类。每个地方国土资源部门都会根据当地土地的自然和经济属性,对土地划分等级,并根据等级确定各类不同性质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综合用地、工业用地)的出让基准地价。
    一级为最高,等级越高,价格越贵。但具体怎么划分,划分多少级,各地都不相同,国土资源部门都有专门的文件规定,一般可以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的网站上查到。土地流转的三级土地和四级土地,说明土地等级不高,因此,流转费用也就不会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 法律分析:农村土地分为三级地和四级地,这是对于土地质量的等级分类。每个地方国土资源部门都会根据当地土地的自然和经济属性,对土地划分等级,并根据等级确定各类不同性质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综合用地、工业用地)的出让基准地价。
    一级为最高,等级越高,价格越贵。但具体怎么划分,划分多少级,各地都不相同,国土资源部门都有专门的文件规定,一般可以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的网站上查到。土地流转的三级土地和四级土地,说明土地等级不高,因此,流转费用也就不会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 法律分析:被征地农村集体申请“三产用地”安置的,可以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给予安排:
    1、批准拨用。即:保留“三产用地”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只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拨用“三产用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2、划拨。即:村集体主动申请通过划拨方式安置“三产用地”的,区人民政府依法开展拟申请征收土地前期工作后,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征收集体土地、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并在实施土地征收后,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划拨“三产用地”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三)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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