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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请求 男方有暴力倾向,自残倾向,不给生活费,我自己出去打工,他也去我的工作单位闹,无法正常生活

起诉离婚 2024-01-19 16:2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以下分三点对您的问题对您回复: 1、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您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诉讼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民事起诉状、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小孩的户口或者出生证明(如有)、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驾驶证、其他相关等等。离婚诉讼一般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 2、如果男方有暴力倾向,对您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威胁,建议您及时报警,并保留相关的证据。例如,男方有暴力倾向的证据,男方施加暴力的证据,报警记录,验伤单,图片视频等等。如有必要,您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要求对方和您保持距离。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证明家暴和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对证明程度是有一定要求的。 3、如果男方存在家暴的行为,您作为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时要求损害赔偿和多分财产。 希望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有需要,欢迎进一步咨询。 相关法条: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二十七条 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二)有具体的请求;(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第二十九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 离婚过错方应该和另一方协议分割财产;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才能分割。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会对无过错方适当倾斜,对过错方少分。 一、离婚过错财产分割原则: 1、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所得原则上平分,一方证明另一方有过错的,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2、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3、具体财产分配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离婚财产分配上是一般会考虑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5、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主张多分配财产和损害赔偿,并且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有以下行为都属于家暴都可以提出离婚: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饿冻、禁闭、强迫过度劳动、有病不给治疗、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手段,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折磨的等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律分析:想离婚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 可以提出离婚诉讼的情况如下:
    1、双方协议离婚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
    3、夫妻一方存在家暴、重婚、吸毒等情况严重影响夫妻感情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您好,协议不成可以诉讼离婚,实施家庭暴力的一方属于过错方。双方在财产、孩子抚养权等方面有争议的话,您可以与我进一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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