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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公司的钱,借给分公司同事,现在人联系不上,这个可以追回吗

债务追讨 2024-01-22 11:18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公司的钱如果是通过公费开支预支给分公司同事的,在同事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就离开的情况下,可以扣留他的工资。
  • 你好,可以起诉追回,但问题是你拿的是公司的钱就很麻烦,涉嫌挪用公款。不清楚可电话详询。
  • 可以搜集借款的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
  • 你好,具体情况我的和你沟通
  • 可以起诉要求归还出借款项

  • 追回容易与否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形来看的。如果公司尚在运营,那么个人借给公司的欠款追回可以向公司财务部门申请,一般是会归还的,如果公司已经注销的话,那么追回是有一定的困难,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进行报警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四条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
    第五百一十五条标的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履行其中一项的,债务人享有选择权;但是,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在约定期限内或者履行期限届满未作选择,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选择的,选择权转移至对方。
    第五百一十六条当事人行使选择权应当及时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标的确定。
    标的确定后不得变更,但是经对方同意的除外。
    可选择的标的发生不能履行情形的,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不得选择不能履行的标的,但是该不能履行的情形是由对方造成的除外。
    第五百一十七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
    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 单位员工有人欠钱不还可以通过私底下协商要求对方立即还款。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将其告上法院,要求其承担还款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追讨债务,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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