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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欠条没有欠款人的姓名管用嘛

债务追讨 2024-01-19 15:34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欠条没有欠款人的姓名可能管用; 建议委托资深、专业、有责任心的律师帮助代理维权
  • 您好,无法明确借款人,效力不强。cj
  •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团队可以解答
  • 您好,是否存在其他身份信息。
  • 您好及时沟通解决问题维护自身
  • 欠条是欠款人所写就可以起诉
  • 有转账记录和其他的证据吗
  • 你好当时有转账记录吗
  • 法律分析:欠条姓名不一样的办法:若双方协议尚未生效的,则当事人可以作废该协议,重新订立欠条。若欠条已生效的,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姓名。若双方无法就变更姓名协商一致的,可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只有欠款人的姓名能起诉,如果欠条经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自愿合法前提下进行签名确认的,欠条具有法律效力。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
    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没有债权人名字的欠条,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就是有效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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