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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二次提取要多久

社会保险 2024-01-21 02: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二次提取公积金间隔为一年。第二次提取时间应以前一次得到款的月份为准至少1年以上方可办理。第二次提取对象及应递交的证明材料:
    1、第一次提取时已交银行贷款合同的,本人到贷款银行打印最近3个月的还贷明细表。
    2、身份证复印件,裁剪后贴在《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相应位置。
    3、在校双职工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4、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表格在国资处网页上下载。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公积金的二次提取一般需要间隔一年。第二次申请提取公积金需要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后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到指定的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第二次提取公积金的时间需要一般是间隔为一年。第二次提款的时间以收到上次付款的月份为准。提取公积金要有银行贷款合同的证明材料,购房合同、购房发票、银行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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