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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坐我的车被追尾后,受伤的医药费我提前垫付了,没有发票,该怎么找肇事方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1-21 17: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车祸后肇事方不愿赔偿的,作为受害方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维权。《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责任方应该赔偿的内容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构成伤残的,还有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用具费等。
    对方车辆如果购买保险则有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超过部分由肇事方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偿;如果对方没有保险可以在诉讼的时候申请保全对方财产以便判决能得到执行。
  •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应当赔偿对方交通费。交通事故中的交通费赔偿一般按照实际必需的普通工具的费用进行赔偿。包括交转院治疗或到医院就诊的,其本人和陪护人员的交通费及参加事故处理人员有关的交通费,都需要进行赔偿。
    票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十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遭受交通费损失的,可以获得赔偿。交通事故中的交通费赔偿一般按照实际必需的普通工具的费用进行赔偿,包括交转院治疗或到医院就诊的,其本人和陪护人员的交通费及参加事故处理人员有关的交通费,都需要进行赔偿。
    票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等事实相符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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