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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律师,我借了私人30000,还了两年利息48000,如今无力还利息和本金,对方打电话给我家人和朋友,请问我该怎么做

债务追讨 2024-01-23 14:59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首先,你需要与借贷人进行沟通,尽量达成一份双方都能接受的还款计划。如果对方不同意,你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了解你的权益以及可能的解决方案。同时,对方打电话给你的家人和朋友,这种行为可能涉嫌侵犯你的隐私权,你可以就此向警方报案。在借款时,建议你通过正规的渠道和方式,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 你这边可以把基本情况编辑信息或者语音描述发给我,我好了解分析事件,再给你提供解决方案包括你的主张诉求是什么?
  • 你好,请问现在问题解决了吗?
  • 你好,你可以起诉处理这个问题
  • 您好,你这个利息有点高啊
  • 多余的利息可以不用还的
  • 你好我们可以不知道你
  • 他人拖欠利息的,债权人可以起诉。民间借贷双方约定了利息的,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偿还利息;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法院也不予支持。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法律分析:
    1、朋友之间借钱利息不能超出法律保护的范围,未超过年利率24%,受法律保护。
    2、民间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法律分析:可以与对方协商。建议你及早还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 你好,可以协助您处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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