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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分,寻救法律援助追回欠款

债务追讨 2024-01-22 20: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欠钱不还的可起诉债务人。
    起诉应当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对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等),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
    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
    2、准备证据: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
    3、到法院立案庭立案。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收回债务的方法,具体如下:
    1、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债务当事人在自愿、相互理解的基础上,直接协商或邀请第三方调解决纠纷;
    2、调解法,如果讨债人不想伤和气,结怨恨,迅速解决债务纠纷,可以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3、仲裁法,仲裁统一实一实行或者裁定或者审理,与诉讼的两审终审制度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迅速解决纠纷;
    4、诉讼法,债务纠纷诉讼是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债务的,需要债权人搜集好能够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如借条、证明人的证词等,再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之前,还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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