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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人撞了,在修车期间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我打车费用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1-25 09:34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车辆被人撞坏后,在修车期间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打车费用
  • 你好 ,如果不是营运车是不支持的。
  • 您好,您可以向对方主张交通费。
  • 一般根据实际损失赔偿
  • 被他人撞车后,当事人能要来回打车钱。当事人可以要求他人依法赔偿本人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以及使用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等损失。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当事人可以向撞车者申请修车费、物品损失费、车辆不能使用期间的合理的交通费等赔偿。如果只是涉及到财产损失的情况下,可以由交强险对被撞测量进行赔偿,另外如果对方负全责但又不愿付修理费,那么当事人可以自行垫付相关费用,然后在向人民法院要求赔偿。法律依据:根据《最高法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第15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维修车辆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营运车辆,应当赔偿停运期间的损失,非营运车辆,应赔付车辆不能使用期间的合理交通费。

  • 车辆被撞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以及必要的交通费等。
    根据法律依据:《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的车辆、车内物品灭失以及车辆救助费用;
    (二)车辆丢失或者不能修理的,购买相当于交通事故发生时被损坏车辆价值的车辆更换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运、客运等经营活动的车辆不能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造成合理的中途损失的;
    (四)非营运车辆因不能继续使用而更换通常运输工具的合理费用。
    扩展资料:
    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解释一些问题的第九条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道路养护管理缺陷造成损害,请求经理的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但是经理可以证明的方式是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国家标准,履行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等职责的安全防护、报警管理维护除外。
    依法不准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行人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要求高速公路管理人员承担赔偿责任的,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
    绍兴仲裁委——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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